4月25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官網發布《公立醫院運營管理信息化功能指引》(國衛辦財務函〔2022126〕號)(下稱《指引》)。在仔細閱讀之余,筆者翻出了兩份醫院信息化指導性文件,與就其中運營有關內容與《指引》做了對比:
2018年,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規劃與信息司組織國內相關單位專家和技術人員共 60 余人,在《醫院信息平臺應用功能指引》明確醫院信息化系統功能和《醫院信息化建設應用技術指引》明確醫院信息化技術的基礎上,研究制定了《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下稱《建設標準》)。其中,財務管理、預算成本管理、醫院資產管理、物資管理被放在了運營管理模塊;后勤管理、科研管理、教學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功能性描述,都被放在了第一章“業務應用”;第二到第五章分別是信息平臺、基礎設施、安全防護、新興技術。由此看出,該標準規范更注重從技術層面實現醫院信息化。
2021年,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醫管局主導的《醫院智慧管理分級評估標準體系(試行)》(國衛辦醫函〔2020〕405號)(下稱《體系》)發布。其中,運營管理角色包括成本控制、績效核算管理、醫療服務分析評價三個業務項目;其他工作角色還有財務資產管理、設備設施管理、藥品耗材管理、運行保障管理、教學科研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和辦公管理。文件依然提及了基礎與安全,但更多從效果層面闡述運營管理內涵。
對比上述《建設標準》和《體系》,《指引》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從醫院運營管理體系角度劃分醫院信息化系統建設
運營管理框架是運營管理體系順利建立的主要支撐,《指引》把醫院運營管理體系分為三個層次:運營管理決策層、運營管理應用層和運營管理支撐層,充分體現系統互聯、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建立醫院運營管理體系必須有醫院醫療服務和醫療管理信息化基礎,應對標《國家醫療健康信息互聯互通標準化成熟度測評》三級、四級要求,建設數據基礎域、基礎管理與集成域。
業務活動域包括醫療服務、醫療管理、臨床科研、 臨床教學、疾病預防等業務功能,在《指引》中沒有展開描述,但卻是運營管理應用層的重要數據來源,是業務活動與資源配置管理活動深度融合的前提。
公立醫院運營信息化功能框架圖大篇幅展示了綜合管理域、財務域、資產域、人力域、事項域的功能模塊,是對《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運營管理的指導意見》(國衛財務發〔2020〕27號)(下稱《意見》)文件中“明確運營管理重點任務”的信息化落地。
而運營管理決策層也就是運營管理決策域,包括資源與流程監控分析、專項運營分析、綜合運營決策分析的詳細功能模塊,則是《意見》中“(十)提高決策質量”的信息化具體要求。
因此,我們可以把《指引》中的運營管理信息化功能闡述,看作給出了《意見》中運營管理體系構建的明確的要求和信息化實現的方式。

二、業務活動與經濟活動的集合、統一:業財融合
部分公立醫院長期受傳統財務管理理念和固有管理模式的影響,把財務管理作為推動整個運營管理的重要執行部門。財務部門在承擔會計核算、財務分析工作的同時,也從財務視角搜集、整理和分析相關醫療運營管理指標。這種方式容易造成注重結果性數據而忽視業務流程的參與。
《指引》雖然沒有展開醫療服務等業務活動,但指出了業務活動和經濟活動的密不可分,而運營管理信息化是實現業務管理和經濟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的重要支撐和基礎保障,建設過程中應將兩者的流程管控和管理要求進行整體設計,有效銜接,融會貫通,實現業財融合。
《意見》指出,醫院運營管理部門應配備具有財務、審計、人事、醫療、護理、物價、醫保、信息化、工程技術等知識背景的人員。醫院運營管理不只是財務管理,而是以全面預算管理和業務流程管理為核心,以全成本管理和績效管理為工具,對醫院內部運營各環節的設計、計劃、組織、實施、控制和評價等管理活動。
三、數據源是數據應用的基礎和核心
《指引》指出,數據是核心資源,而我們正處于數字化時代,數據的產生、采集、統計、分析反過來也影響著醫療服務模式、運營管理形態的迭代更新。而《意見》指出,建立運營管理系統和數據中心,實現資源全流程管理,《指引》中給出了數據管理和數據治理的要求。
正如我們現在對接業務系統與績效系統時,成本與績效正確歸屬程度取決于業務系統是否有足夠的數據支撐以及對每一個字段的數據內涵的正確理解。
例如:跨科收治(A科室患者收在B科室床位)患者主管醫生邀請其他科室(C科室)聯合手術,在收費項目表中必須有患者所在科室(A),實際床位所在科室(B),手術醫生所在科室(C)來對應患者物理(B)與邏輯科室(A)以及手術科室(C);又如,《國家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指標》讓我們體會到數據的重要性和相關性,一個指標的內涵牽涉多個數據,正確理解的同時還需要相關醫院信息化系統配合采集、梳理、合并、生成。
文章來源:連線C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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